澳门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修改《道路交通法》法案文本。法案明确,行人横过马路时禁止使用移动电话、其他电信工具及影视设备,违者可被罚款300元,但使用免提功能通话者除外;在桥梁、引桥或隧道范围内不遵守禁止行人通行的交通信号,将被罚款900元。法案亦禁止非行动不便人士使用机动轮椅等行动辅助设备,且使用时不应运载多于1人,亦不应对第三人构成危险;平衡车、滑板、滑板车亦禁止在公共道路上通行。违者罚款均为600元。
信息来源:澳门力报